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浦浩视界  > ·新闻动态  
 
关于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重大事项变更的通知
发布人:浦浩投资   发布时间:2021-07-30  已被浏览 1028 次
 

 

 

关于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实控人

重大事项变更的通知

 致:尊敬的投资人:

本公司实控人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仇喻峰变更为赵峥嵘。实控人新任法定代表人赵峥嵘简历如下:

赵峥嵘,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文成县支行、温州市城西支行行长,温州市分行副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部副总经理,温州分行副行长、行长,杭州分行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目前由本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所有私募基金产品均正常平稳运行,本公司实控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对于本公司开展、运营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不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以上信息,敬请各位投资人知悉!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

      2021729

 

 

 
Copyright © 2015 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5033177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172号
电话:021-63238028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6号科技京城西楼31楼

合格投资者确认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访问浦浩投资官网!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本公司所有产品仅定向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披露和开放。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您用于投资的资金应为您合法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资金,且资金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请您比对以上合格投资者条件是否与您的情况相符。只有合格投资者,方可继续访问本站内容。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投资愉快!

 

*如您对是否属于合格投资者有疑问,请查询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或直接致电浦浩投资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