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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变更的通知
发布人:浦浩投资   发布时间:2021-07-06  已被浏览 1081 次
 

     关于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变更的通知

 致:尊敬的投资人:

经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且经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郭洪钧变更为苏刚。本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苏刚简历如下:

苏刚,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财务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丝路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目前由本公司担任管理人的所有私募基金产品均正常平稳运行,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变更对于本公司开展、运营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不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以上信息,敬请各位投资人知悉!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 

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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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确认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访问浦浩投资官网!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本公司所有产品仅定向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披露和开放。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您用于投资的资金应为您合法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资金,且资金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请您比对以上合格投资者条件是否与您的情况相符。只有合格投资者,方可继续访问本站内容。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投资愉快!

 

*如您对是否属于合格投资者有疑问,请查询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或直接致电浦浩投资垂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