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  > ·浦浩视界  > ·新闻动态  
 
关于开展2024年“基金行业在行动——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专项活动”
发布人:浦浩投资   发布时间:2024-03-18  已被浏览 320 次
 
关于开展2024年“基金行业在行动——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专项活动”

       金融,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词语,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生活中每个人都在与钱打交道,那么大家知道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呢?今天整理了一些金融风险的防范及金融理财产品的知识,为大家的“钱袋”保驾护航。
什么事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指的是与金融有关的风险,如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等。防范金融风险主要是要防范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避免银行卡被盗刷等。
常见的金融诈骗的类型
骗局一:刷单诈骗
       在最初,骗子通常会给被骗者派发金额较小的任务,并承诺被骗者按时返还本金及佣金,之后逐渐扩大刷单数额来诱骗雇佣者投入更大量的本金。
骗局二:消息诈骗
       骗子通过短信发送网址,来获取被骗者的银行卡号及密码,然后施于诈骗。
骗局三:传销诈骗
       传销组织通常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各类传销组织。大学生作为网络的活跃群体,更容易被传销组织利用。
骗局四:校园贷款
       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平台向在校大学生开展贷款业务,在校学生通常通过网络提交资料,支付定额手续费用后申请的信用贷款,简单的逻辑背后其实充满了算计,很多同学缺乏判断能力,就会深陷校园贷款的泥潭。
骗局五:以
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投资者
       不法分子通过包装所谓保本高息理财产品以稳赚不赔高返利按月返利等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引导其下载APP并完成注册和资金转入以此实施诈骗等到约定提款日投资者会发现资金无法取出甚至平台还会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进一步扩大投资者资金损失。
骗局六:以
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
       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投资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投资者参与投资从中收取高额费用事实上这些导师专家并不具有相应的从业资质也不具备任何特殊资源。
骗局七:仿冒金融机构开展非法荐股活动
       不法分子冒用金融机构的名义或假冒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虚假App邮件和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大宗交易非标交易个股推荐等形式的非法活动诱骗投资者充值转账或者诱导投资者提供金融账号和密码等信息继而盗取账户资金。
再次提醒大家,预防金融风险,牢记以下六点:
一、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四、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如“仅供申报**信用卡用”,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做他用。
五、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六、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警惕向您询问个人金融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个人信息要保密 甄别诈骗关键词       理性消费不攀比 勤俭节约好美德
金融知识常学习 谨防诈骗入陷阱       遇事不慌寻帮助 法律武器来维权

 

 
Copyright © 2015 上海浦浩投资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沪ICP备15033177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3172号
电话:021-63238028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66号科技京城西楼31楼

合格投资者确认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访问浦浩投资官网!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本公司所有产品仅定向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披露和开放。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您用于投资的资金应为您合法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的资金,且资金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请您比对以上合格投资者条件是否与您的情况相符。只有合格投资者,方可继续访问本站内容。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投资愉快!

 

*如您对是否属于合格投资者有疑问,请查询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或直接致电浦浩投资垂询